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2021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9號)精神,為持續推進我市都市蔬菜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現開展2021年上海都市蔬菜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續建項目申報工作。
一、目標任務
2021年上海都市蔬菜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續建項目(以下簡稱“續建項目”)繼續按照蔬菜全產業鏈發展的思路,著力解決制約蔬菜產業發展瓶頸和關鍵環節,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上海市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2018-2022年)》《上海市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1-2025年)》和《關于推進本市蔬菜生產保護區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依托各區(市屬單位)產業基礎和資源優勢,聚焦13個綠色田園先行片區、蔬菜生產保護區和保護鎮,重點支持育苗、設施裝備和采后加工儲運等方面,推動蔬菜產業形態升級,空間布局轉向集群發展,形成機構合理、鏈條完整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推動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項目資金
上海都市蔬菜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總建設期為3年,在2020年中央財政資金支持1億元的基礎上,2021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建設資金5000萬元,2022年中央財政根據農業農村部中期績效評價結果追加支持資金。
三、支持方向
續建項目建設繼續支持蔬菜(含食用菌)產業高質量發展,重點聚焦三個方向:一是育苗基地項目,支持商業化運作、社會化服務的區域性育苗基地建設。二是設施裝備提升項目,支持蔬菜生產全程機械化農機裝備、工廠化生產設施裝備建設,推進蔬菜生產的全產業鏈發展。三是區域化產后處理和商品化加工項目,支持蔬菜采后加工和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提高蔬菜商品附加值。
四、支持方式
續建項目納入上海都市現代農業發展專項統一管理,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予以支持,實行“一次申報,兩批次支持”,第一批下達項目中央財政資金支持5000萬元,第二批作為項目儲備將根據農業農村部中期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支持。所有續建項目原則上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五、資金政策
續建項目單個項目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25%,且資金投入不超過1500萬元;區級財政資金與申報單位自籌資金按照上海都市現代農業發展專項項目;其余部分資金由市級都市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承擔。
涉及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布局區域有重合的,原則上使用中央財政資金疊加投資比例累積不超過20%。
六、申報要求
續建項目原則上優先從上海都市現代農業發展專項項目庫中選擇符合2021年續建支持方向的項目,同時征集續建項目作為補充,項目管理按《關于修訂<上海市都市現代農業發展專項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農委規〔2018〕2號)相關規定執行。
(一)主體條件
申報項目的涉農企業、農業合作社原則上應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具有法人資格,在本市注冊登記且合規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二是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持續經營管理能力。三是財務管理規范,企業凈資產原則上不低于項目財政支持申請額的50%,合作社凈資產不低于項目財政支持申請額的25%。對符合支持方向、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項目,在區農業農村委、市有關涉農企業等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自籌資金和項目運營管理能力提交書面推薦材料(蓋主管部門公章)的情況下,可適當放寬凈資產等要求,可適當放寬注冊時間、凈資產等要求。
(二)申報流程
按照屬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級申報的原則進行申報,續建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7月31日。
1.市屬項目由市屬涉農單位行文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組織評審和批復等工作。
2.區屬項目由區農業農村委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負責對項目建設內容進行初審,并聯合行文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組織評審和批復等工作。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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