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扶貧發展中心是經中央編辦批準成立、國家鄉村振興局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致力于開展中國鄉村振興理論戰略研究和實踐探索,總結推廣試點示范成果,交流分享實踐經驗。根據工作安排,中國扶貧發展中心開始受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典型案例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目標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發〔2020〕30號)指出,“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要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中發〔2021〕1號)強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做到扶上馬送一程;要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要持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
由此可見,新時期“三農”工作重心發生歷史性轉移,鄉村振興戰略成為“三農”工作總抓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成為脫貧地區向鄉村振興平穩過渡的首要任務。
2021年是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開局之年。廣泛征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典型案例,深入了解鄉村振興先行先試地區在優化鄉村發展布局、分類推進鄉村建設的有效經驗,了解先期脫貧地區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中的特色亮點,挖掘具有代表性和普適性的做法,精選優秀案例匯編出版發行,積極宣傳推介各地卓有成效的創新舉措,為在全國范圍內搭建這方面的交流平臺,為脫貧地區提供模式范例和經驗借鑒,為奮進“十四五”邁向新征程筑牢根基。
二、項目內容
(一)案例征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結合實踐各征集3-5個典型案例。研究確定案例征集方案,明確征集的目標和應用、文本和字數、內容和形式等。
(二)案例審讀和遴選。組織典型案例審讀和評選。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案例中至少各選出1個典型案例,開展分類分主題研究。如遇特殊情況,個別省區市案例不符合入選條件,在確保案例總量不低于32個的前提下,可從其他省區市中統籌遴選。對典型案例存在疑惑或值得深入挖掘的,需開展資料查閱和實地調研核實等基礎性工作,進一步豐富典型案例內容,確保案例的真實性和可復制性。原則上組織實地調研不少于5次。
(三)案例修改。結合案頭研究或實地調研收集的資料,對典型案例進行修改與完善,增加可讀性、生動性、紀實性和通俗性。在修改完善的基礎下,按照出版要求對典型案例進行編輯。
(四)案例點評。貫穿于案例遴選、修改和宣傳推介等過程。通過組織專家研討,對案例進行分析研究,研判案例的選題、分類、寫作手法是否科學合理,判斷是否具備推薦價值,提出是否最終入選的建議。
(五)案例宣傳。出版發行案例匯編成果,并以多種形式對外宣傳典型案例出版發行有關事宜,向社會廣泛推介案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召開典型案例推介會、案例發布小型媒體發布會、開發短視頻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廣,提高典型案例成果影響力。
三、項目成果和進度要求
(一)項目成果。一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典型案例研究成果1套(其中案例不少于32個)。二是組織專家討論會不少于3次,涵蓋遴選、修改和宣傳推介三個環節。三是組織案例宣傳相關會議不少于1次。四是制作案例成果宣傳視頻專輯不少于1個,并在不少于3家主流媒體上進行宣傳。其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典型案例研究成果需公開出版發行(本項目將成果中的案例在國家級核心刊物上連續刊登視同公開出版發行)。
(二)進度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案例征集工作;7月20日前遴選出較為優秀的案例;8月20日前完成案例修改、調研和研討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案例的編輯和匯編等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案例匯編出版或刊登工作,同步組織召開典型案例宣傳推介會或小型媒體發布會,完成視頻制作并在主流媒體播放。11月20日前完成項目結項工作。
項目負責人需嚴格按照時限要求提交各類成果產出。中國扶貧發展中心將組織開展結項評審,評審結論將作為申報人今后申請中國扶貧發展中心課題的重要參考。
四、項目申報資質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需在“三農”領域具備雄厚的學術資源,熟悉減貧與發展、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參與過案例征集與宣傳相關工作,具備實施本項目的條件,對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審核,承擔項目管理和經費管理職責,有良好的信譽保證。
(二)項目申報人需具備高級職稱,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水平,在“三農”領域研究或案例編撰、媒體宣傳等領域有一定的工作經驗,項目組成員的學科背景構成合理,團隊具備按時完成項目工作的技術、手段和時間等條件。
五、項目經費和預算要求
本項目支持額度為人民幣52萬元,不支持購置任何設備。項目申報人需嚴格按照財政預算資金管理要求,根據實際需要科學合理編制經費預算并認真執行。申報單位需認真審核經費預算并嚴格管理。中國扶貧發展中心將對申報單位提出的預算方案進行審核,并在簽訂委托服務合同后,根據規定分兩次撥付項目經費。
六、申報時間安排
中國扶貧發展中心自公告之日起開始受理申報。申報人需在2021年5月20日前完整填寫《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典型案例研究》項目申報書(見附件),并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PDF格式)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至中國扶貧發展中心。
中國扶貧發展中心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提交的項目申報書進行評審,擇優確定中選單位,并于2021年6月初下達項目中選通知,未中選單位不另行通知。
七、其他
2021年是從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的開局之年。中國扶貧發展中心將按照上級要求,結合職能定位的調整更換單位名稱。如申報期間恰逢中心更名,申報書中涉及中國扶貧發展中心的所有內容均保持不變,其中的權利和義務均自動歸入更名后的單位享有和承擔。
受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導致項目申報工作安排發生變化時,中國扶貧發展中心將另行通知。
聯 系 人:丁漫沁
聯系電話:010-84158472
電子信箱:dingmanqin@163.com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北街1號,中國扶貧發展中心區域發展處
附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典型案例研究》項目申報書.docx
中國扶貧發展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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